財務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本部所屬各機關款項之支配保管事項。 二、關於本部所屬各機關之債務整理償還事項。 三、關於交通建設經營擴充之籌款事項。 四、關於財產之處理事項。 五、關於交通建設土地之收買處分事項。 六、關於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之財務監督事項。 七、其他有關財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