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政司掌左列事項: 一、關於航業、航空之籌劃、設備及建設事項。 二、關於航業、航空之管理、經營事項。 三、關於公有及民營航業、航空之監督事項。 四、關於海事之處理事項。 五、關於海員及引水人員之管理事項。 六、關於港務之建設、管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航業、航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