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機要公文、密電之處理、保管事項。 二、關於文稿之撰擬、覆核、彙報事項。 三、關於部務會報之議事事項。 四、關於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工作報告之彙編事項。 五、關於公報編輯事項。 六、關於施政之研究、發展及管制考核事項。 七、關於文書稽催、查詢事項。 八、關於資料蒐集、研究事項。 九、關於公共關係及新聞聯繫事項。 十、部長、次長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