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兵役法
19460928-第三條修法歷程
19460928-三讀 全文修正
男子自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四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
軍官佐之除役,另以法律定之。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41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417, lawline_id=19460928-第三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