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及齡男子,應受左列徵兵處理,由縣(市)政府辦理,並由地方有關機關協助之: 一、身家調查:於每年四月至六月,以鄉、鎮為單位行之。 二、徵兵檢查:於每年七月至九月,就本籍分區行之。 三、抽籤:於每年十月至十一月,由及齡男子親自行之。 四、徵集:依規定入營日期,就本籍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