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受常備兵現役、補充兵現役徵集之役齡男子,具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予緩徵: 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未畢業學生。 二、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前項緩徵原因消滅時,仍受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