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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
19540803-第三條修法歷程
19540803-三讀 全文修正
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四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
軍官、士官之服役、除役,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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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41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417, lawline_id=19540803-第三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