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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
19540803-第十三條修法歷程
19540803-三讀 全文修正
受軍官、士官教育者,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完成應受教育時,仍依法服行其應服之兵役,其已受教育時間,得折算為應服現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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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41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417, lawline_id=19540803-第十三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