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

19540803-第四十四條修法歷程

19540803-三讀 全文修正

後備軍人及國民兵具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除本次之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三、在中等以上學校肄業之學生,正在受課時間者。
四、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五、因事赴國外者。
六、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七、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判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八、其他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應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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