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19821119-第五條修法歷程

19821119-三讀 制定

本署置署長一人,綜理署務;副署長一人或二人,襄理署務;職位均列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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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0519-三讀 修正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綜理署務;副署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襄理署務。

說明
為配合新制公務人員任用法之實施,故將本條條文修正,俾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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