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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19821119-第四條修法歷程
19821119-三讀 制定
本署設秘書室,辦理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議事、編印、核稿、研究發展、管制考核及不屬於各組、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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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502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502, lawline_id=19821119-第四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