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19610815-第三條修法歷程

19610815-三讀 制定

本局設左列各科室分掌本局事務。
一、第一科掌理國有財產清查事項。
二、第二科掌理國有財產處理事項。
三、第三科掌理國有財產管理事項。
四、第四科掌理文書總務事項。
五、技術室掌理關於技術事項。
六、人事室掌理人事管理事項。
七、主計室掌理歲計會計統計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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