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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19610815-第八條修法歷程
19610815-三讀 制定
主計室置主任一人荐任科員五人至七人其中二人得為荐任餘委任助理員六人至八人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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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503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503, lawline_id=19610815-第八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