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

19610815-第十條修法歷程

19610815-三讀 制定

本局對外行文以財政部名義行之,但關於左列事項得以本局名義行之。
一、遵照部令應行轉飭事項。
二、遵照部令所定辦法督屬執行事項。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