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19831230-第七條修法歷程

19831230-三讀 全文修正

本會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位列第八或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充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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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115-三讀 修正

本會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人事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說明
配合現行職務列等表修正,並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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