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19831230-第三條修法歷程

19831230-三讀 全文修正

本會設四組及稽核室,分掌前條所列事項,各組並得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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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115-三讀 修正

本會設六組及稽核室、法務室,分掌前條所列事項;各組並得分科辦事。

說明
為應上市公司及增資案件急速增加,會計師業務監督加重,開放證券商設立,其管理監督業務急速增加,及證券法規擬議、違法爭議處理之需要,將原組織架構及功能職掌重行劃分,修正為設置六組,並增設法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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