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位列第八或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會計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及兼辦統計事項。 會計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