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律師法
19401224-第三十一條修法歷程
19401224-三讀 制定
律師不得兼營商業,但與職務無礙,經所登錄之高等法院或分院許可者,不在此限。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806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806, lawline_id=19401224-第三十一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