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律師法
19401224-第三十八條修法歷程
19401224-三讀 制定
律師於註銷登錄後一年內,不得在曾執行職務區域內之法院充任司法官。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1806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806, lawline_id=19401224-第三十八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