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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
19401224-第二十二條修法歷程
19401224-三讀 制定
律師非經釋明有正當理由,不得辭法院所命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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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1806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1806, lawline_id=19401224-第二十二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