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

20030429-第十三條修法歷程

20030429-三讀 全文修正

商標專責機關應備置商標註冊簿,登載商標註冊、商標權變動及法令所定之一切事項,並對外公開之。
前項商標註冊簿,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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