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9680124-第二十三條修法歷程
19680124-三讀 制定
汽車不依規定期限參加年度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一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吊銷其牌照。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201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2017, lawline_id=19680124-第二十三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