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人駕車在急彎處或危險地帶或交通頻繁處拋錨,未依左列規定處理者,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鍰: 一、晝間不樹立標識或事後不除去者。 二、夜間不燃示紅燈或懸掛紅燈警告者。 三、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