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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9680124-第六十二條修法歷程
19680124-三讀 制定
慢車依法令規定不能發給牌照而行駛者,解除其主要設備後發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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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law_id=010201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2017, lawline_id=19680124-第六十二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