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9680124-第四十一條修法歷程
19680124-三讀 制定
汽車駕駛人不依標誌之指示,禁按或按鳴喇叭、或按鳴喇叭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音量者,處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鍰。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201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2017, lawline_id=19680124-第四十一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