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師法

19840501-第三十二條修法歷程

19840501-三讀 制定

營養師公會會員有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者,公會得依理、監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處分;其違反法令應受除名處分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將其事實證據報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備,並應分送內政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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