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20200929-第二十七條之一修法歷程

bill-1090918070200300 增訂

退除役官兵或其眷屬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者,其住宅自用生活所需水電得予優待;其申請、審核程序、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輔導會會同經濟部定之。

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依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新增,係配合推動募兵制,增加募兵誘因,鼓勵長留久用,提升國防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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