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組織法

19471223-第二十條修法歷程

19471223-三讀 全文修正

立法院設祕書處,分組辦事,其職掌如左:
一、關於議程編定事項。
二、關於會議紀錄事項。
三、關於文書收發及保管事項。
四、關於文書分配撰擬編製及印刷事項。
五、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六、關於出納庶務事項。
七、關於警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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