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司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文件之收發、分配、繕校及檔案保管事項。 二、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三、關於公產、公物之保管事項。 四、關於經費之出納及保管事項。 五、關於事務管理事項。 六、不屬其他司、處、室主管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