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設統計主任一人,會計主任一人,辦理統計歲計會計事項,受銓敘部部長之指揮監督,並依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之規定直接對主計處負責。 統計室會計室需用佐理人員名額,由銓敘部及主計處就本法所定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會同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