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組織法

19440729-第十一條修法歷程

19440729-三讀 全文修正

銓敘部設參事二人至四人,簡任;秘書四人至六人,其中二人簡任,餘薦任。司長六人,簡任。視察八人至十二人,其中二人簡任,餘薦任。科長十八人至二十五人,薦任。科員一百人至一百六十人,助理員四十人至六十人,均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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