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組織法

19870602-第十七條修法歷程

19870602-三讀 全文修正

銓敘部設會計室、統計室,置會計主任、統計主任各一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依法律規定,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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