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組織法

19870602-第十八條修法歷程

19870602-三讀 全文修正

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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