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組織法

19870602-第十四條修法歷程

19870602-三讀 全文修正

銓敘部設法規委員會,以次長、參事、有關單位主管及部長指定之人員組成,以政務次長為主任委員,掌理有關法律及行政規章修(增)訂之審議及編纂事項。所需工作人員由部長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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