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組織法

19951215-第十七條修法歷程

19951215-三讀 全文修正

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