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銓處組織條例

19460131-第八條修法歷程

19460131-三讀 制定

考銓處置會計員一人,統計員一人,依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之規定,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務,其需用佐理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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