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查詢器
程式碼
介紹共筆
抖內贊助
搜尋法律
搜尋議案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19941213-第八條修法歷程
19941213-三讀 制定
本基金採統一管理,按政府別、身分別,分戶設帳,分別以收支平衡為原則,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全數撥為基金。如基金不足支付時,應由基金檢討調整繳費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瀏覽版本全文
本頁使用 API
取得 law_id=0104667 法律資料:
取得 law_id=0104667, lawline_id=19941213-第八條 法條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