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法

19810106-第七條修法歷程

19810106-三讀 全文修正

內政部設職業訓練局,掌理全國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及就業輔導等事務;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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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0630-三讀 刪除

(刪除)

說明
配合職業訓練局由內政部改隸行政院勞工署,爰將本條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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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10505070100400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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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本法全案修正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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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10520070200700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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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本法全案修正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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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110030702005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本法全案修正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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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110200702007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本法全案修正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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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2021031340400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本法全案修正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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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202103145690000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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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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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2021031454500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本法全案修正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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