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法

19810106-第八條修法歷程

19810106-三讀 全文修正

內政部設中央警官學校,辦理警官教育,研究警察學術;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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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117-三讀 修正

內政部設警政大學,以研究高深警察學術,培養警察專門人才為宗旨;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說明
一、現行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內政部設中央警官學校,辦理警官教育,研究警察學術;其組織以法律定之。」但實際上中央警官學校早已具備大學規模,畢業生頒發大學學士學位,且設研究所,在國際頗著聲譽。
二、培養基層警員既有「警察專科學校」,培養較高領導幹部學府應順理成章正名為「警政大學」,避免兩者外文名稱混淆;也整銜接警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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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22-三讀 修正

內政部設中央警察大學,以研究高深警察學術,培養警察專門人才為宗旨;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說明
中央警官學校組織條例業於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修正為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爰配合修正本法,將「警政大學」更名為「中央警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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