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組織法

19440729-第十五條修法歷程

19440729-三讀 全文修正

銓敘部設統計主任一人、會計主任一人,辦理統計、歲計、會計事項,受銓敘部長之指揮監督,並依國民政主計處組織法之規定直接對主計處負責。
統計室、會計室需用佐理人員名額,由銓敘部及主計處,就本法所定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會商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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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0712-三讀 修正

銓敘部設統計主任一人、會計主任一人;依法律之規定,辦理統計、歲計、會計事項。
統計室、會計室需用佐理人員名額,由銓敘部及主計處,就本法所定委任人員及雇員名額中,會商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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