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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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志恩-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版本全文

法案對照表
條號 內容

第十六條之一

教師依規定借調辦理留職停薪,於借調期間符合第十六條屆齡退休規定者,得於屆滿六十五歲之日起五年內辦理退休。

說明 法條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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