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20230516-三讀版本法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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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或共同收養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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