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組織法

19990622-第八條之一修法歷程

bill-1091021070200800 修正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內政部兒童局之相關業務業已移交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兒童局業已然裁撤,故刪除本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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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0905070702001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本部兒童局業務移至衛生福利部,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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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22-三讀 增訂

內政部設兒童局,掌理全國兒童福利業務;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由於社會快速變遷,傳統社會價值改變,家庭結構已遭受衝擊而應有所變革,以因應社會需要。復依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公布之兒童福利法第六條規定,兒童福利主管機關應設置承辦兒童福利業務之專責單位:在中央為兒童局,而兒童福利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爰依法成立兒童局,掌理全國兒童福利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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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105050701004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本部兒童局業務移至衛生福利部,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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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105200702007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本部兒童局業務移至衛生福利部,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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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110030702005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本部兒童局業務移至衛生福利部,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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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11110200702007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本部兒童局業務移至衛生福利部,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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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2021031340400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本部兒童局業務移至衛生福利部,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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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202103145690000 刪除

說明
本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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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202103145450000 刪除

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原本部兒童局業務移至衛生福利部,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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