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性質之工作;其許可及管理辦法,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定之。
律師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性質之工作;其許可及管理辦法,由司法院會同勞動部定之,並徵詢全國律師公會之意見。
律師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性質之工作;其許可及管理辦法,由法務部會同勞動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