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組織法

立法院法律系統 立法院議事系統

王榮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版本全文

法案對照表
條號 內容

第十五條之一

立法院應設置國會頻道,以即時轉播議事。但第五條所定秘密會議不在此限。
國會頻道之規劃、開發建置及維運管理等事項,由秘書處統籌辦理。
前項國會頻道及立法院議事轉播網際網路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之議事轉播,就影像之拍攝,應以會議主席、取得發言權或會議室全景畫面為主,實際呈現會議全貌。
議事轉播應逐步提供同步聽打或手語翻譯等無障礙資訊服務,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政治與公共生活之權利。

說明 法條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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