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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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第二十四條版本全文

法案對照表
條號 內容

第二十四條

律師接受事件之委託後,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片面終止契約;終止契約時,應於相當期間前通知委託人,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當事人權益受損。

說明 法條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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