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20051122-三讀版本法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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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扣或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說明]
依原法條文,文中「吊扣或」三字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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